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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分赛区首届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通知
日期:2009-05-19 11:42 来源:汉字书写大赛组委会 [ 打印 ]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

新语发〔2009〕25号
 


关于举办“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
书写大赛”新疆赛事的通知

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、教育局,各地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、教育局,自治区各高等学校:
  为贯彻落实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、《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》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,以及自治区第四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,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,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水平,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,强化终身学习的能力基础,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做出积极的贡献,教育部、国家语委《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》(教语用司函[2009]21号)的有关精神,决定举办“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”。现将新疆赛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主题
  书写经典,传承文明。
二、大赛组织
  (一)全国的组织。大赛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主办,北京巨人教育集团承办,中国书法家协会负责专业指导。大赛成立全国组委会,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任名誉顾问,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长柳斌、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顾问朱新均、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陶西平等担任顾问;由主办单位、专业指导单位、承办单位等相关负责同志担任主任、副主任。
  (二)新疆赛区组织机构。按照国家语委的要求,自治区民语委负责组织新疆赛区的赛事。新疆赛区成立赛区组委会负责新疆赛区的部署、组织、协调以及安排报名、初赛、复赛和组织选送作品、选手参加全国决赛、颁奖晚会等。新疆赛区设组委会。
  主 任:逯新华 自治区民语委党组书记
  副主任:赵卫山 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(正厅级)
      斯迪克•买斯依提 自治区民语委主任
      张树山 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
  成 员:----- 新疆书法家协会3名书法家
      李贺宾 自治区民语委汉语处处长
      尼合买提•亚克夫 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
      齐建军 自治区民语委汉语处副处长
  新疆赛区组委会设秘书处。
  秘书长:李贺宾
  自治区各地州市语委、教育局负责部署、组织、协调、安排本地赛事。
三、新疆赛区赛事安排
(一)时间安排
  1.报名及初赛作品接收截止日期:2009年6月10日;
  2.复赛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(二)比赛方式
  1.按不同组别中的不同书体类别进行比赛。
  (1)共设5个组别:
    小学一组(1-3年级);
    小学二组(4-6年级);
    初中组(7-9年级);
    高中组(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);
    高校组(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)。少数民族学生参赛,同等水平优先。
  (2)分6种书体类别:
  参赛作品可以软笔或硬笔以楷书、隶书、行书书体书写,分软笔楷书、软笔隶书、软笔行书、硬笔楷书、硬笔隶书、硬笔行书共6种类别。
  2.报名/初赛、复赛和决赛。
  (1)报名
  自愿报名、个人报名、集体报名均可,不收取报名费用。
  参赛者个人或集体采取以下方式报名:通过大赛官方网站(http://www.hanzidasai.org)下载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表》,填好后连同初赛作品报送各地州市语委。不接收通过网络上传的作品。
  (2)初赛
  初赛由各地州市语委牵头组织实施,并在初赛作品中,按5个组别,共遴选出15份作品,各高等学校各遴选出3份作品,报送新疆赛区组委会。
  作品规格:软笔,不超过四尺整张,参赛者自备纸张;硬笔,试卷须从网上下载,用A4纸打印,复印有效。
  作品内容:须选自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,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。(具体参赛作品的格式要求从大赛官方网站上下载,复印有效)
  作品类别:每位选手可兼报不同书体类别作品,每类作品限报1份。
  (3)复赛
  按照要求,复赛由新疆赛区组委会统一命题、规定格式、提供纸张,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用一种书体形式现场书写(具体事宜另行通知)。
  (4)决赛
  从复赛作品中择优选取优秀作品寄送全国组委会秘书处。全国组委会统一组织评比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作品,并由新疆赛区组委会通知各地州市语委、教育局。
(三)参赛要求
  参赛作品应以规范汉字书写,不得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、“二简”字,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。
  软笔作品使用毛笔书写,硬笔作品使用钢笔书写,小学一组可使用铅笔。
  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,作者享有署名权,大赛全国组委会和新疆赛区组委会享有使用权。
(四)奖项设置
  决赛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;并设置“优秀指导教师奖”和 “优秀组织单位奖”。
四、加强组织领导
  应认识到加强规范汉字书写训练,提高书写水平,是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,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,有利于培养、提高青少年语文素养和个人文化修养,提高全社会的汉字规范化水平,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,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积极作用。各地应将其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内容,采取措施大力推进。应以此次比赛为契机推动规范汉字的学习使用,促进汉字书写水平的提高。
  请各地州市尽快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地州市及属地高等学校,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推动。并按照本通知要求,周密组织,规范操作,确保大赛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,按规定时间报送登记表、报名册及初赛作品。
  联系人:齐建军、徐艳
  电 话:0991-8539098 8556416
  传 真:0991-8556416
  地 址: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新闻大厦六楼自治区民语委汉语言文字管理处
  邮 编:830001

 

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
二○○九年四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