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“江西省第二届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”的通知
各设区市教育局、团委、有关高等院校、普通中专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,提高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,引导广大青少年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,教育部、国家语委将举办“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”。为切实做好我省学生参加全国大赛的推荐人选工作,江西省教育厅、共青团江西省委将联合举办“江西省第二届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组织
(一)大赛由江西省教育厅、共青团江西省委主办,江西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负责赛事指导。
( 二)各设区市和有关高校各为一个分赛区(以下简称“各分赛区”),由当地教育局、团委(高校由团委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)负责本地、本校的初赛部署、组织、协调和选送优秀作品、搜集和报送各类信息等工作。
二、大赛主题
书写经典,传承文明。
三、赛事安排
(一)时间安排
1. 2010年5月25日前,各分赛区确定组织形式,将本地、本校的组织机构名称及其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分别报省教育厅语工处、团省委学校部。
2. 各分赛区组织初赛报名和比赛时间及作品评选时间,结合本地、校实际自行安排。
3. 2010年6月30日前,各分赛区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处报送参赛报名情况汇总表(见附件一)。
4. 2010年7月15日前,各分赛区向省组委会寄(报)送作品(以邮戳为准)。
5. 2010年7月下旬,举行“江西省第二届学生规范汉字书写选拔赛”组织现场复赛及作品评选。
6. 2010年7月30日前,各分赛区将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报省教育厅语工处、团省委学校部。
7. 2010年8月中旬前,向教育部报送我省参加决赛作品。
8. 2010年9月下旬,教育部、国家语委组织决赛作品评选及公布结果。
9. 2010年10月下旬,教育部、国家语委组织特等奖比赛。
(二)组织形式
分初赛、复赛、决赛、特等奖比赛四个阶段。
各设区市、有关高校在组织初赛时,应注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尽可能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。是否加试汉字书写知识、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及中国文化常识自定。
复赛须采用参赛者现场书写方式,由省教育厅、团省委共同组织,参赛原则及要求另文通知。
决赛、特等奖比赛由教育部统一安排,参赛原则及要求另文通知。
(三)比赛规则
1.组别及书体规定
(1)共设6个组: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小学一组(1-3年级)、小学二组(4-6年级)、初中组(7-9年级)、高中组(普通高中在校生)、中职组(中等职业学校);有关高校负责本校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书法作品的选拔。
(2)分6种书体类别:毛笔楷书、毛笔隶书、毛笔行书、硬笔楷书、硬笔隶书、硬笔行书。
2.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(见附件三)
(四)复赛
各分赛区向省推荐参加复赛作品时,按不同组别、6种书体类别,选送前一、二名优秀作品;每位选手只能报1种书体类别作品。
在各分赛区推荐优秀作品基础上,由江西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,并选拔优秀选手代表我省参加“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”。
四、表彰奖励
(一)奖项设置
1.学生奖项: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。
2.教师奖项:设最佳指导教师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。
3.组织单位奖项:设优秀组织单位奖。
(二)表彰方式
向获奖个人颁发证书,向获奖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牌,并发文公布获奖名单。
五、组织与宣传工作要求
各分赛区应充分认识组织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对推行规范汉字、促进书法教育、传承中华经典的积极作用。按本通知要求,在2009年比赛成功举办基础上,结合实际确定本赛区比赛的组织运作方式,严格遵照比赛规则,认真部署、周密组织、规范操作,加大宣传力度,扩大参赛规模,提高参赛作品质量。各地、校要注意搜集、整理比赛报名统计信息、新闻报道、比赛视频资料等,有关赛事信息、参赛要求等应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,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省教育厅语工处、团省委学校部。
江西教育网、江西语言文字网将分别为书写大赛提供发布和交流大赛信息等服务。
联系人:文玉婷,电话:0791-8626822;华桦,电话:0791-6210158;电子邮箱:32080092@qq.com;
通讯地址:江西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,邮编:330046;
共青团江西省委学校部,邮编:330046。
附件:
一、 江西省第二届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.doc
二、 江西省第二届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.doc
三、 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.doc
江西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西省委
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