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“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”
湖南赛区比赛的通知
湘教通〔2010〕190号
各市州语委办、各高校语委办(教务处):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》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,提高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,引导广大青少年重视规范汉字书写能力的培养和提高,增强对汉字书写艺术、祖国语言文字和中华传统文化的热爱之情,教育部决定举办“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”。现将湖南赛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主题
书写经典,传承文明
书写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,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。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,不得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,杜绝“二简”字,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。
二、大赛组织
分初赛、复赛、决赛、特等奖比赛四个阶段。根据教育部语用司要求,决赛和特等奖比赛由语用司文字处统一安排,各省负责做好初赛、复赛两个阶段的比赛。经研究决定我省由各市州(含市属高校)、省(部)属高校组织初赛,省教育厅和省语委举办复赛。
(一)初赛的组织。各市州语委办(语言文字机构)、各省(部)属高校的语言文字机构(教务处)负责本赛区的部署、组织、协调工作,妥善安排报名、初赛和选送作品、选手参加复赛等。具体组织运作形式由各市州、高校研究确定。
(二)复赛的组织。复赛由湖南省语委办和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组织,湖南省书法家协会进行专业指导。复赛成立组委会,秘书处设在湖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。
秘书处负责报名、赛事安排等日常事务性工作;在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上发布和交流大赛信息、提供资料下载等服务。
三、赛事安排
(一)时间安排
1、2010年5月31日前,各分赛区确定组织方式,将本地(校)组织机构名称及其联系人、联系方式报秘书处。
2、2010年6月31日前,各分赛区以电子邮件向秘书处报送参赛报名情况汇总表(见附件1)。
3、2010年7月15日前,各分赛区向秘书处报送复赛作品和大赛总结及相关资料。初赛具体时间由各分赛区自定。
4、2010年8月初,复赛作品评选。
5、2010年8月下旬,复赛现场赛及评选。
6、2010年10月下旬,获奖选手赴京参加特等奖比赛。
(二)比赛规则
1、组别及书体规定
(1)共设6个组别:小学一组(1—3年级)、小学二组(4—6年级)、初中组(7—9年级)、高中组(普通高中在校生)、中职组(中等职业学校)、高校组(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)、港澳台侨组、在华留学生组。
(2)分6种书体类别:软笔楷书、软笔隶书、软笔行书、硬笔楷书、硬笔隶书、硬笔行书。复赛报送作品每位选手只能报1种书体类别作品。
2、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(见附件3)
(三)复赛方式
复赛分为作品评选和现场比赛两个阶段。
(1)作品评选
复赛组委会组织作品评选,评审入围作品参加复赛现场比赛。
(2)现场比赛
复赛组委会组织现场比赛,评选特等奖、一等奖和二等奖。以楷书、行书、隶书三种书体中的任一种在规定纸张上按指定
命题、规定格式书写(竖式或横式);书写纸张由复赛组委会提供,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用一种书体形式现场书写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。
(3)奖项设置
学生奖项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。部分优秀获奖作品将代表湖南省参加教育部语用司组织的全国决赛。
教师奖项设最佳指导教师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,分别由特等奖和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获得。
组织单位奖项设最佳组织单位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。根据组织参赛学生人数比例、报送作品质量及组织宣传工作情况等评选。违反比赛规则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各市州语委办、省属高校语委办(教务处)要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,做好部署发动与宣传培训工作,积极发动组织本地广大学生踊跃参赛,以比赛为契机推动规范汉字的学习使用,促进汉字书写水平的提高。
(二)各市州、省属高校要按时将本赛区获奖作品报送到复赛组委会秘书处,确保信息公开,建立相关平台与渠道,及时通报赛事信息、参赛要求。要搜集、整理比赛有关文件、图片以及视频、音频资料,并报送复赛组委会秘书处。
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:顾小江、熊建湘、王建枫;电话:
0731—85157033, 84735728;传真:0731—85157033;地址:长沙市芙蓉区职院街199号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(邮编:410016)。
湖南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:www.hywc.org/web/index。
附件:
1、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
2、第二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
3、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
湖南省教育厅
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